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等询价通知书 |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8/9 | |||||||||||||||||||||||||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等询价通知书 致潜在供应商 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发出询价通知书,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三、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及部分设施1批,预算价为2.4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无效。 四、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六、付款方式: 全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结清。 七、投标要求: 1、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14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214会议室(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东、泽州钢玻厂楼上)。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作废标处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4日15时30分在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214会议室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但未出示其有效身份证的,其投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由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投标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密封在封袋中。封袋正面注明供应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拒收。 本次询价不需要提供原件,但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文件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交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九、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十、报价: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十一、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如你方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前,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至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2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档资料请与代理机构联系)。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南侧 联系人:张良洪 联系电话:0515-89686010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联系电话:0515-86881229 时间2017年8月2日 |